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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“春节”放假安排通知:
2月6日至17日(农历除夕至正月十一)放假,共12天。其中,2月6日(除夕)、2月7日(春节)、2月8日(正月初二)为法定节假日,2月9日(星期六)、2月10日(星期日)照常公休,2月2日(星期六)、2月3日(星期日)两个公休日调至2月11日(星期一)、2月12日(星期二),2月13日至15日为全所带薪休假,2月16日(星期六)、17日(星期日) 照常公休。2月2日(星期六)、2月3日(星期日)上班。
放假期间,办公区实行封闭管理,假日期间如需进入办公区的同志,请提前将书面申请交到综合办公室。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,关好门、窗、水、电,注意防火防盗。人员外出度假要遵纪守法,注意交通安全,维护公共秩序,确保自身安全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。
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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